附件3
河北农业大学
_作物遗传育种_硕士培养方案(090102)(学术型硕士)
作物遗传育种学科是在1902年创办的“直隶农务学堂”农作学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94年被评为河北省首批重点学科,2005年被评为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200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22名,其中高级职称18名,16名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7名。依托本学科建有国家玉米改良中心河北分中心、教育部华北作物种质资源实验室等5个学科平台。近10年来完成和承担国家、省部级等科研课题220项,科研经费总额9600万元;发表学术论文690余篇,审定农作物新品种24个;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5项。
培养适合我省,面向全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品德
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艰苦奋斗、团结协作、严谨求实以及勇攀科学高峰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业务水平和能力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备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技术工作的能力;较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3.身心健康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健康的体魄。
各学科专业可根据上述内容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课程学习为1年或1年半(各学科专业可以根据各自特点设置课程学习时间),其余时间为论文研究阶段。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为5年。符合《河北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若干规定》要求的研究生,可以提前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1.作物性状遗传改良
2.作物分子设计育种
3.作物杂种优势及其利用
4.作物种质资源研究与利用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参照附表1:研究生院公共课程汇总表)
学硕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学科专业课、选修课、补修课和实践环节,除政治和外语外,其他课程每16学时为1学分。学硕课程学习最低要求35学分。
(学科代码)_
作物遗传育种_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总学时 |
实验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方式 |
备注 |
公共
必修课
7学分 |
1001 |
英语 |
98 |
0 |
3 |
1、2 |
考试 |
必修课程 |
2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0 |
2 |
1 |
考试 |
2002
2102
|
自然辩证法概论(自然类)或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社科类) |
18 |
0 |
1 |
1 |
考试 |
|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
16 |
0 |
1 |
1 |
考查 |
学科必修课
12-16学分 |
6002 |
细胞遗传学 |
40 |
0 |
2 |
1 |
考试 |
基础理论课4-6学分 |
6003 |
分子遗传学 |
48 |
0 |
2 |
1 |
考试 |
6004 |
数量遗传学 |
40 |
0 |
2 |
1 |
考试 |
6005 |
高级作物育种学 |
32 |
0 |
2 |
2 |
考试 |
专业课4-6学分 |
6040 |
作物遗传育种Seminar |
32 |
0 |
2 |
2 |
考查 |
6038 |
专业外语 |
32 |
0 |
2 |
2 |
考查 |
6039 |
田间试验设计与分析 |
32 |
0 |
2 |
2 |
考查 |
专业研究法1-2学分 |
|
基因定位与组学分析 |
32 |
0 |
2 |
2 |
新课考查 |
|
|
|
|
|
|
|
|
自然科学类实验课2-3学分 |
|
|
|
|
|
|
|
选修课
6-8学分 |
|
电子与显微成像技术(研究生用) |
32 |
18 |
2 |
1 |
考查 |
选修课程 |
|
基因工程原理(研究生用) |
48 |
0 |
3 |
1 |
考查 |
|
高级植物生物化学 |
48 |
0 |
3 |
1 |
考查 |
|
高级植物生理学 |
48 |
0 |
3 |
1 |
考查 |
|
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Ⅰ(研究生用) |
48 |
48 |
3 |
2 |
考查 |
|
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Ⅱ(研究生用) |
48 |
48 |
3 |
2 |
考查 |
补修课
不计学分 |
|
遗传学 |
|
|
|
|
|
跨专业或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至少3门 |
|
作物育种学 |
|
|
|
|
|
|
作物栽培学 |
|
|
|
|
|
实践环节5学分 |
|
听学术报告学分 |
6次 |
2 |
|
|
|
|
作研究报告学分 |
2次 |
1 |
|
|
|
专业实践或教学实践 |
20学时 |
2 |
|
|
备注:1、表格大小可调整,但已有内容不得删除。
2、新开课程不写课程号,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新课”。
3、已有课程不得用简称或缩写,课程号应准确无误。
4、16学时对应1学分,备注中“必修课程”学时不大于48学分,“基础理论课、专业课、专业研究法、自然科学类实验课和选修课程”学时不大于32学分。兼有学术硕士、专业硕士的学院可以考虑将学术硕士的一些课程调到第二学期开设,以免师资不足。
1.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进行,包括协助导师完成本科生的毕业实习或实验课等。教学实践不记学分,以10-20学时为宜,其中协助指导实验课不超过4学时。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活动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教学实践完成后,研究生写出教学实践总结,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教学实践情况按优、良、合格及不合格的等次给出教学实践成绩。
2.社会或生产实践
社会或生产实践是锻炼硕士研究生社会或生产实践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研究生论文研究阶段安排一定时间的社会和生产实践锻炼,也可结合论文研究一并实施。社会或生产实践完成后,研究生写出实践总结,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实践情况按优、良、合格及不合格的等次给出成绩。
3.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活动是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在整个培养阶段硕士研究生均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参加省级及其以上学术交流活动至少一次,硕士研究生本人作学术报告至少一次。
(一)课程学习
1.科学研究培养计划制定
硕士研究生在入学1周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自己的研究方向制定适合自己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定要求参照《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若干规定》执行。
2.课程学习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为1或1.5学年,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1或1.5学年内完成科学研究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合格成绩。
(二)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于第3学期完成。考核办法根据《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合格者进入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阶段。
(三)学位(毕业)论文开题论证
中期考核合格者进行开题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参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执行。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论证工作于第3学期完成。
(四)学位(毕业)论文评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实行抽检制度,被抽检到的论文实行双盲评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审。具体办法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规定”执行。
(五)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参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若干规定》和《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若干规定》执行。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若干规定》和《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若干规定》要求,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答辩,经答辩委员会表决并同意授予该研究生农学硕士学位后,均可获得毕业及学位证书。